遭遇美国“337”调查 中国企业不再沉默——集佳律所协助中国企业积极应对美国“337调查”(二)

2006-02-20
  记者在走访集佳时获悉,进口行为若存在不正当竞争,且对美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可根据美国国内企业的申请进行调查。随着中国木材类产品向美国等国家出口额的迅速上升,对原本在该地区占有很大市场份额的美国公司构成威胁。为阻止竞争对手继续抢占市场,许多美国公司开始对中国企业采取行动。2005年7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接受了美国Unilin Flooring N.C.等公司对30家地板公司的337条款调查申请。其中,受到投诉的有17家中国公司。在国内上百家律师事务所向企业表示乐意协助应诉时,却因为对“337调查”了解不够而纷纷放弃。集佳律师事务所在接到该案时,特别集合刘超、李永波等数位资深专利诉讼专家并联合全球排名第四的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对案件进行深入研讨,同时与企业进行详尽沟通,最终接受了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升达地板公司及菲林格尔木制产品上海有限公司的委托,积极筹备应诉。

  据记者了解,圣象等公司被指控侵权的专利为:Unilin Beheer的三项美国专利,所有三项专利均源自于同一项比利时专利。目前,除了Unilin Beheer向圣象以及其他十几家中国公司提出的“337条款诉讼”外,Unilin Beheer还未向任何一个美国地区法院提出专利侵权诉讼。由于只有地区法院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才可以得到金钱赔偿,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只做裁断不做赔偿(对严重过失情形的制裁除外),却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将被诉侵权方赶出美国市场。Unilin Beheer的意图是再明显不过的了。因此,中国企业在应对“337调查”时只要能够想办法达到在美国市场继续销货,就算胜利。记者了解到,集佳律师事务所现已为企业准备1万多份证据,用于该案应诉备选。同时,集佳律所帮助企业寻找第二条出路,为企业上双保险。在准备证明专利无效的同时,集佳律所同企业一起进行“绕道设计”,共同寻找不侵权的新型设计思路,以保证产品在美国继续销售。集佳律所所长表示,“对于该案,集佳律所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们对此案很有信心。”

  知识产权正在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市场竞争工具,中国企业对美出口的快速增长,必然会使美国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动用知识产权工具进行抵抗与还击。337条款已经成为美国企业阻止竞争对手进入美国最省钱、最省时的法律途径,正越来越多地被美国企业所采用。中国企业在面对“337调查”时,积极应诉是上策。此外,中国企业还应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在建立自己的专利储备的同时,还要了解美国专利制度,以及中美两国在司法程序等方面的许多不同之处,以避免在市场竞争中遭受知识产权的“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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