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分部 耿苑
当前的欧洲专利(EP)是在审查阶段由欧专局统一审查,在欧专局授权后需要在一个或多个成员国分别办理生效程序然后分别获得这一个或多个国家的专利权。欧洲单一专利(Unitary Patent,UP)制度是由欧盟成员国建立的使欧洲(EP)专利的申请人在授权后能够在成员国之间获得单一专利的制度。
目前,UP项目还未正式启动,预计将在2023年初开始日升期,在日升期期间可以有相应的官方措施来加入UP项目。在2022年欧洲各代理所已经开始向客户宣传UP项目,以帮助客户提前考虑是否加入UP项目。
笔者遇到一个欧洲申请,在2022年6月收到授权通知,客户有意尝试UP项目,然而当时并不清楚UP项目何时可以启动,也不清楚加入UP项目会有哪些风险。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与外所进行了一些咨询,在此小结一二,期待同行的交流和指正。
首先需要确认本申请是否适合参加UP项目。参加UP项目有利有弊,申请人至少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权衡。
1.成员国
UP成员国需要各自申请并得到批准,目前UP的成员国有17个,还在变动中。申请人需要考虑希望得到专利保护的国家是否属于UP成员国。例如,如果希望在A、B、C、D国得到专利保护,其中A、B属于UP成员国,而C、D不属于UP成员国,则申请人可以既加入UP项目又在C、D分别生效,也可以不加入UP项目而分别在A、B、C、D生效。
2.翻译费
如果在欧专局递交的申请使用法语或德语,则UP专利还需要翻译成英语。如果在欧专局递交的申请使用英语,则UP专利还需要翻译成欧盟的任意一种其他官方语言。即UP专利一共只需要2种语言。而EP专利需要针对每个生效国进行翻译。因此需要根据生效国的数量和官方语言等进行考虑,一般来说UP专利可以节省翻译费。
3.年费
UP专利只交统一的年费,比单个国家的年费要高很多,但若属于UP成员国的生效国较多,比如多于5个时,UP专利可以节省总的年费。
4.保护
UP专利的相关诉讼由欧洲统一法院审理,审理结果在各个成员国有效。相比于EP申请在异议期之后必须在各个国家分别进行诉讼,对专利权人来说UP专利能够节省精力和费用,但是也要承担统一的结果。该结果可能有利于专利权人,也有可能不利于专利权人。而且UP专利在各国必须同时有效或无效,不能放弃其中一个而保留另一个,因此UP专利的灵活性会差一些。
例如,本案计划在法国、德国、意大利、土耳其、西班牙获得专利保护。由于土耳其和西班牙当前未加入UP计划,因此需要单独办理生效。如果通过加入UP而在法、德、意获得保护,则只需要再多翻译一种语言即可,相比EP专利分别在这5国生效,UP的方式可以节省翻译费。但是UP的年费高于法、德、意的总年费,因此如果加入UP则总年费会更高。
其次,由于该申请的缴纳授权费的期限是2022-10-10,因此必须在此期限之前答复授权通知。如果按照正常的授权进程,本申请很可能在2022年底之前获得授权,此时UP项目很可能还未开始,需要采取措施拖延授权来等待UP项目的启动。
根据与外所的沟通,可以通过提交主动修改来答复授权通知。 该主动修改例如可以是删除一部分背景技术,或者删除权利要求中的附图标记等非实质性修改。如果在上述期限前递交一个主动修改,则有两种可能:
1.如果审查员接受该主动修改,则会下发新的授权通知并有4个月的期限,大概能将授权延迟到2023年2月或3月。
2.如果审查不接受该主动修改,则可能重新开始审查并下发审查意见,这将更多地延迟授权。
上述案例在10月10日递交了主动修改,删除了权利要求中的附图标记,并争辩附图标记会对要保护的客体造成不必要的限定。审查员于11月10日针对该主动修改下发了OA,不同意删除附图标记,该OA的答复期限是2个月。可以预见在答复OA之后,会下发授权通知,并有4个月的期限。因此通过主动修改,将授权延迟到2023年5月或更晚。
此时,通过与外所的咨询得知,UP项目的日升期推迟到2023年3月1日,但是从2023年1月1日起可以开始过渡措施,即可以递交延迟授权的请求,从而可以在UP项目启动后获得授权并加入UP项目。为了保险起见,指示外所递交了延迟授权的请求。
综上,加入UP项目是否受益至少可以从UP成员国、翻译费、年费和统一保护的利弊等来进行权衡。另外,可以通过主动修改来延迟授权,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可以通过递交延迟授权请求来延迟授权,以待UP项目的正式启动,并给申请人更多时间来权衡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