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2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10月17日
(本文有删减)
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