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5日,土耳其专利商标局在第32842期官方公告上公布最新修正案,引入了与商标申请和续展费用相关的重大修改,以及新建立的商标撤销程序监管框架。新的修正案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商标申请和续展官费的调整
1.第3505类似群组的申请官费调整:第35类05子类是针对第1-34类商品的销售服务,此前前述子类申请官费是固定的。修正案规定,当第35类05子类指定的商品类别超过两类时,从第三类起将收取类别附加费。
2.续展官费调整:当续展类别超过两类时,从第三类起将收取类别附加费。延迟续展程序也作出相应调整。
商标未使用撤销程序监管框架
1.商标所有人答辩权:商标所有人有权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答辩意见。
2.土耳其专利商标局的延期权:土耳其专利商标局可依申请延长案件当事人提交意见的期限。
3.单次撤销申请仅能针对一个商标:即使所涉多件商标所有人相同,也必须针对每件商标单独递交撤销申请。
4.补正期限:如撤销申请内容不完整,撤销申请人将获得一个月的补正期限。
5.担保金制度:在提交撤销申请时,撤销申请人需缴纳申请官费和担保金。如果撤销申请被全部核准,担保金将退还撤销申请人;如果撤销申请被全部拒绝,担保金将支付给商标所有人;如果撤销申请被部分核准,担保金将由土耳其专利商标局保留作为收入。在作出撤销决定之前,可以撤回撤销申请,此种情况下,担保金将退还给申请人。担保金制度仅适用于2025年3月15日及以后提交的撤销申请。
6.类似商品/服务:不能依据类似的商品/服务的使用证据作出是否撤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