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于2026年3月6日发布2026年第24号国家公报,正式颁布《商标和地理标志法》修正案。此次修订旨在使保加利亚商标法与欧盟的最新发展保持一致,通过引入数字和行政新标准,进行全面现代化改革。
新法主要变化如下:
•授权专利局判定“恶意申请”:保加利亚专利局(BPO)现获权在异议和无效程序中直接评估并认定“恶意申请(Bad Faith)” 。此前,此类判定仅能由法院做出。新法实行后,法院程序仍作为替代途径。
•扩大商标保护类型:首次明确保护数字形态商标,包括多媒体商标、动态商标等。
•强化数字化执法权力:BPO新增在线执法机制,有权指令侵权人删除非法数字内容,并要求运营商屏蔽或限制访问侵权界面。在必要情况下,BPO甚至可以下令域名注册商终止侵权人的域名。相关命令即时生效,即使被上诉亦不中止执行。
•严厉监管平行进口:首次将平行进口入法,明确将“权利未耗尽”情况下的平行进口定性为商标侵权。权利人可在边境拦截未经授权进口的正品。
•打击快递及邮政渠道假货:修正案明确规定,通过邮寄、快递或运输运营商发送带有商标的商品构成“商标使用”,必须获得商标所有权人的授权。
•简化行政程序:允许电子邮件提交申请,完善与传统特产、地理标志相关的驳回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