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助力兰州新伟公司专利维权双线作战再添胜绩!
时间:2025-09-29  来源:

  兰州新伟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下称"新伟公司")自主研发的"重力补偿式移动接触网"技术(专利号:ZL202020583993.0)及配套专利"力传递机构、腕臂定位装置及移动接触网"(专利号:ZL202023195929.4)遭被告兰州银利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银利公司")在新疆三大铁路专用线工程中非法仿制。面对专利权评价报告不利、被告发起无效宣告等多重挑战,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以"技术+法律+策略"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打法,成功扭转战局,为企业赢得关键胜利。

 

  核心争议与突破

  一、专利权评价报告逆袭——复议更正扭转乾坤

  案件初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认定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直接威胁专利有效性。集佳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启动复议程序,通过深度技术分析法律条款精准适用,成功说服国知局对评价报告进行更正,最终认定涉案专利具备创造性,为后续维权扫清根本障碍。

  二、无效攻防与权利要求保卫战——修改应对见真章

  在侵权诉讼审理过程中,被告银利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与无效审理部提起无效宣告请求。集佳律师团队未雨绸缪,提前预判风险,主动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关键性修改,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同时形成更严密的保护范围。两案的无效决定均认定,在权利要求修改的基础上,维持专利权有效。

  尽管在无效审查决定尚未作出前,鉴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已发生变化,兰州中院认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ZL202020583993.0专利权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认定侵权成立

  兰州中院认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ZL202023195929.4专利权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认定侵权成立二审中银利公司提起无效请求,而无效决定中维持专利权有效,为专利权人继续推进侵权诉讼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财产保全先行——最大化保障客户权益

  为防止被告转移资产、逃避赔偿责任,集佳律师团队在诉讼过程中向兰州中院申请财产保全,成功冻结被告名下多个银行账户。这一举措不仅有效遏制了被告的侵权行为,更为后续判决执行提供了强有力保障,最大限度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查处双管齐下——行政执法再获胜利

  除民事诉讼外,新伟公司同步向兰州市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侵权行政查处请求。集佳律师团队凭借扎实的专利侵权分析能力和对行政程序的精准把握,协助行政机关认定:银利公司制造的移动接触网产品完全落入ZL202023195929.4号专利保护范围;银利公司制造、销售行为构成专利侵权。最终,兰州市知识产权局责令银利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形成司法与行政双轨制保护的强大威慑力。

 

  判决亮点

  侵权认定:法院认定被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行为构成专利侵权,判令立即停止侵权;

  损害赔偿:支持原告204万元经济赔偿诉求,并酌定16万余元合理维权费用;

  行业标杆:本案为铁路电气化设备领域"司法+行政双线维权成功"的典型案例,彰显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立体化优势。

 

  行业启示

  本案为科技企业维权提供范本:

  专利布局:核心专利需构建"权利要求护城河",预留修改空间;

  风险应对:遭遇不利评价报告时,应主动通过复议、无效程序寻求翻盘;

  诉讼策略行政查处与民事诉讼双线并行,最大化维权效率与威慑力;财产保全前置+技术特征精准比对,形成"攻防兼备"诉讼体系。

 

  集佳承诺

  未来,我们将继续以"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每一个问题全身心地关注客户的每一个细节"的执业理念,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专利全生命周期护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