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草拟了《对外贸易促进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出口。
《办法》中所称的对外贸易促进,是指为发展对外贸易,便利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而采取的在法律法规政策实施、信息支持、市场开拓、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行为。
《办法》从对外贸易促进机构、市场开拓、信息和培训服务,以及中小企业外贸促进措施等内容进行规定。《办法》第四章市场开拓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商务部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出口。
《办法》规定,商务部履行对外贸易促进的职责,制定对外贸易促进政策,推动对外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地方商务部门负责本地区对外贸易促进工作,通过组织落实对外贸易促进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本地区对外贸易发展。商务部和地方商务部门,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可依法设立负责执行对外贸易促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机构。
据了解,为了贯彻国家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促进体系,推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对外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由商务部负责制定和解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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