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橡胶轮胎生产企业,其产品远销国内外。该公司于2004年向专利局申请了专利号为200430042751.7,名称“轮胎”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05年2月2日获得授权。为了竞争目的,无效请求人日本横滨橡胶株式会社于2006年向国知局专利复审委提起对该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在无效审理过程中,专利权人委托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孙长龙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了在专利复审委的口头审理。最终复审委做出维持该专利专利权有效的维持决定。
横滨公司不服上述无效审查决定,于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败诉后,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北京高院作出(2007)高终字第516号终审判决,宣告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及复审委无效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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