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7月15日宣布,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两家法院获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据了解,这是西部首批获得此项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四川高院副院长陈智伦介绍,成都作为我国首个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一直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目前知识产权案件增长较快,审判力量与知识产权司法需求的矛盾较为尖锐。
这些案件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位于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武侯区辖区内的案件占较大比例。据初步统计,2007年成都市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位于两区的案件数量,分别占全市的5%、8%。这两个区法院具备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条件,审判队伍较强,因此,经省高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指定这两家基层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上级法院管辖)以外的有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案件的受理仍按人民法院有关级别的规定进行。”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张兴全表示,案件的管辖范围如标的大小等等,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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