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alen Attoneys at Law
   
上一期 | 总第1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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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将出台《重庆市自主创新条例》
 
  利用国家、政府科研经费进行项目研发获得的专利授权等知识产权,将不再仅仅属于国家、政府所有,项目承担者也将首次成为知识产权的拥有者。这是重庆市已启动起草的《重庆市自主创新条例》中透露的内容。

  通过国家科技专项资金以及地方财政资金的支持,重庆市每年都会产生众多的优秀科研项目,而从中孕育出的创新成果,更是有多项专利授权,以此提升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但凡是由政府科研经费支持的项目从中产生的专利等成果,都是属于政府所有。”有关专业人士坦言,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科研工作者的创新热情。

  对此,重庆市即将出台的《重庆市自主创新条例》将鼓励企业平等竞争和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为促进这类科技成果尽快产业化,在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中所形成的发明专利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外,都可由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以此调动全社会的科研热情,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除此之外,条例还将把宽容失败的内容列入其中。”市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鼓励科学技术人员自由探索,条例规定,对于原始记录能够证明,一些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项目,且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但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科技人员,将不予追究,给予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