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总督已经批准了专利条例的修订建议。专利条例修改规则将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该专利条例修改规则如下:
1、简化“描述”一词的定义;
2、澄清第16(4)部分的目的;
3、合并条款,解决申请日的确立;
4、澄清保密期限;
5、修改专利法部分关于支付维修费用的不正确内容;
6、更新专利条例附表一中表格3关于“小实体”的定义;
7、澄清专利条例附表一中表格3;
8、简化完成条件。
修改专利条例的规则是加拿大知识产权局2009-2010年支持知识产权行政架构事务的一部分。
正如在2007-2012 CIPO Strategic Plan中规划的一样。这包括简化并澄清提供服务和产品的管理程序、提高法律确定性以及减少客户的管理负担。这些修正案将有助于客户获得专利权利,通过消除若干行政规定和澄清专利条例的一些规定为客户提供更大的灵活性。
修改专利条例的该规则于2009年12月9日刊登加拿大官方公报的第二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