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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4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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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企业可质押商标专用权贷款
 

  11月7日,辽宁大连市工商局做客“中国大连”本期访谈,围绕本市商标战略及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工作与网友交流。据介绍,今年已有4家企业成功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金额合计6890万元。

  注册商标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注册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其次,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或者服务的依据。根据相关规定,借款人必须是质押商标的合法所有人。一件商标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借款人为该注册商标的全体所有人。借款人必须以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专用权一并作为质押。

  企业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可向银行提出申请,由企业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核实相关的情况后对准备质押的商标进行评估,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到工商部门办理商标权的质权登记,贷款人根据《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发放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额度以质押商标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按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也可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认可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