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
《解释》共31条,具体分为五部分:
一是商标犯罪相关规定。《解释》对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同一种商品、服务”“相同商标”“注册商标标识”等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在吸收整合原有司法解释基础上,增加规定了假冒服务注册商标等商标犯罪的入罪标准。
二是假冒专利罪相关规定。《解释》规定了“假冒他人专利”的具体情形以及假冒专利罪的入罪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了入罪门槛。
三是著作权犯罪相关规定。《解释》对争议较大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等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在整合原有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规定了著作权犯罪的入罪标准。
四是商业秘密犯罪相关规定。《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的认定标准,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则,明确了损失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认定标准。
五是知识产权犯罪共性问题的规定。《解释》进一步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同犯罪、从重从轻处罚、罚金适用、单位犯罪、没收和销毁等适用标准以及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等的具体认定规则。
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上海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姚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案例二.龙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案例三.鲁某发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案例四.赵某年、张某燕假冒专利案
案例五.张某、孙某侵犯著作权案
案例六.刘某生、刘某侵犯著作权案
案例七.林某凤等侵犯著作权、刘某等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案例八.汪某文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例九.罗某、孙某东为境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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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