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alen Attoneys at Law
   
上一期 | 总第1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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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法出台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员管理办法
 
  近日,为规范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工作,保证专家咨询的公正性、科学性,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的辅助作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台了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员管理办法,并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4次会议讨论通过。

  该办法规定专家咨询活动应尊循合法、独立、公开、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专家咨询员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地提供咨询意见;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科技发展状况,掌握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领域或行业内具有较高权威性。专家咨询员应当履行客观、及时地出具咨询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保守因咨询活动获取的审判秘密;不得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取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任何费用;妥善保存咨询材料,在咨询活动结束后全部及时退还法院,并不得复制等义务。

  专家咨询员由省高院面向社会聘请产生,聘期五年,可以续聘。

  该办法还规定了主审法官在进入专家咨询程序时,须经合议庭同意并报庭长批准。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专门性问题的复杂程度,委托个别专家咨询员或者委托多名专家咨询员组成的专家小组提供咨询意见;委托咨询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咨询意见一般在接受委托后7日内完成,至迟不超过15日.

  该办法共五章二十七条,适用于全省法院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的专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