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alen Attoneys at Law
   
上一期 | 总第1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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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佳代理专利权人维权胜诉
 
  专利权人向跃军于98年向专利局申请了专利号为98204846.7,名称“气血通诊治器”的实用新型专利,并于1999年10月13日获得授权。在2005年专利权人发现被告黄骅市天福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天福达玄磁通诊治器”(第五代)涉嫌侵犯其专利权,于是委托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律师顾润丰、孙长龙作为委托代理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被告在得知被诉侵权后向国知局专利复审委提起对该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在无效审理过程中,我公司积极应诉,最终复审委做出维持该专利专利权有效的维持决定。

  在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生效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做出(2006)二中民初字第482号判决,判令被告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