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周一对外宣布,对有关韩国LG电子与中国台湾广达(Quanta)两家科技公司之间的一起专利诉讼案作出最终判决,即专利持有人不享有收取多重专利费的权利。此举表明,美国最高法院对专利持有人的权利采取了更强硬的限制措施,并将对后续类似诉讼有着重大参考作用。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表示,过去150年中,美国最高法院在处理专利官司纠纷时,一直沿用相应“专利权耗尽原则”(patent exhaustion),即专利持有人在第一次实施授权活动时,其专利权已经“耗尽”,因此不再享有二次甚至多次授权的权力。
具体到LG与广达的专利纠纷看,该诉讼的起因是:LG曾授权英特尔使用自己部分专利,英特尔利用这些专利生产出相应产品后,又提供给广达等客户使用。随后LG对广达等英特尔的客户提起法律诉讼,称这些客户并没有得到LG的授权,并在各自产品中添加了其他部件,因此这些英特尔客户的产品侵犯了LG专利。
托马斯大法官对此裁定,LG所拥有的专利权都包含在英特尔提供的产品中,英特尔客户只是在已获得授权的产品中增加其他部件,因此不能视为侵犯LG专利权。除广达外,英特尔的大客户还包括惠普、戴尔、Gateway等PC制造商。
此前包括手机芯片制造商高通(Qualcomm)在内的多家美国企业表示,支持LG的上述起诉行为,称所谓的一次性专利授权不具备实际操作性。但美国政府认为,多重专利授权不但效率低下,而且也不利于相应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如果承认多重专利授权的有效性,则会发生若干重授权现象。此外,美国隐私保护倡导组织“消费者联盟”(Consumers Union)也表示,强烈反对多重专利授权行为。
美国法律界人士指出,过去数年中,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及巡回法院在处理专利授权纠纷时,其判决结果大多对专利持有人有利,此举在一定程度上与美国最高法院的“专利权耗尽原则”相冲突。美国最高法院周一的最终判决表明,该法院希望今后削弱专利拥有人的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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