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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17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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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主要内容将体现总体发展战略
 
  2008年6月1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商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在发布会上,有关部门介绍了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纲要》站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顶层战略设计的高度,对当前我国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进行了概括,确定了指导方针,明确了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提出到2020年我国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宏伟目标。

  (一)战略目标。纲要提出了近五年的阶段目标及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国家的战略目标,凝聚了中央和国务院对知识产权的最新科学认识,是对创新型国家内涵的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二)指导方针。《纲要》确定了“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十六字指导方针。激励创造就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激发人的创造活力和创新潜能,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大量涌现;积极运用就是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市场竞争价值,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法保护就是要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严格高效执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科学管理就是要完善制度、整合资源、协调机制、提高效率。激励创造是基础,积极运用是目的,依法保护是关键,科学管理是保障。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大力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三)战略重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在于制度变革,重点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其内涵是:在履行国际义务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机制;在制定经济、社会、文化政策时强化知识产权导向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就是要对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合理配置和适应性调整,推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合理协调,政策措施衔接配套。

  (四)专项任务和重点举措。《纲要》从专利、商标、版权等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明确了七大专项任务,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大运行环节出发确定了九大方面的重点战略举措,高度概括了战略实施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