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专利代理体系,就不会有专利制度的今天。”近日,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成立20周年纪念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肯定地说。
在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历史的专利代理服务体系,移植我国不过20年,已成为我国专利制度的重要支撑。
据统计,自1985年4月《专利法》实施至2008年10月,在我国465万多件专利申请中,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专利申请累计已超过332万件,占专利申请总量的71.5%。
“除此之外,专利代理机构的服务范围已经扩展到专利纠纷诉讼代理、企业专利法律顾问、专利许可贸易等各个方面,数量众多的专利纠纷案件是专利代理人协助当事人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解决的。”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马连元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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