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确定的“全国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名单”中,湘潭市知识产权局榜上有名,成为全国6个试点单位之一,也是湖南省唯一的试点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该试点工作自2009年1月1日启动,为期两年。试点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结合知识产权资产权评估工作重点,在政策指导、战略研究、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试点单位给予积极支持,适时组织工作交流会,及时帮助试点单位总结经验,并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湖南省级知识产权局也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指导下,直接参与、指导所在地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按照《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方案(试行)》,湘潭市将进一步发挥政府的协调引导作用,对银行、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担保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企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业人才的培育,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更加积极地推动本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的开展。据统计,自2005年启动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以来,湘潭市已有6家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累计获贷款3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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