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税网日前发布的消息称,多条财税新规从7月1日起开始全面施行。其中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包括:中国资产评估两项新准则(即《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和反垄断法两个配套规章。
资产评估两项新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去年年底下发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两项新评估准则,这两项新准则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这次发布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与其相比,既体现了公司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拍卖法、破产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变化的要求,又吸收了无形资产评估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体现市场需求,准则体例采用实体性具体评估准则的体例,准则语言、格式进一步规范化。此次发布的无形资产准则中,科学界定了无形资产内涵,创新了无形资产定义,既关注了无形资产的法律属性,又关注了无形资产的经济属性;既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又包括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既有单项无形资产,也有组合无形资产;同时将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等新型无形资产纳入规范范围。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专利资产评估的对象,详细界定了评估对象的范围,填补目前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准则的空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有专家指出,《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颁布对我国专利资产的评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反垄断法两个配套规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于去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作为反垄断法的两个配套规章,上述文件的出台是确保反垄断法顺利实施的基础性环节,也是建立法治工商的重要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旨在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垄断行为,但不适用于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的价格垄断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旨在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但不适用于制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涉及的价格方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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