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涉及世博案件的特殊性,为有利于统一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公正高效地处理好相关案件,我们决定在浦东新区法院成立世博法庭,统一负责受理、审理、执行世博会举办和撤展期间发生在世博园区内的一般民商事案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志先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于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向新闻媒体发布了上述信息,并介绍了上海法院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准备情况。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实行新闻发布月度例会制度以来,首次邀请地方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进行新闻发布。
沈志先还透露,上海法院为世博会建立专项审理制度,对涉世博案件实行指定管辖、集约审理。指定浦东新区法院管辖举办和撤展期间园区内发生的各类刑事、知识产权和行政案件,但依据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以上管辖的除外。园区外发生的各类涉世博案件则按照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管辖原则由相关区、县法院或中院归口受理,并由专项合议庭审理。在高级和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项合议庭负责审理涉世博案件,发挥集约审理效应。
平安世博,司法相随;和谐世博,公正相伴。沈志先表示,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上海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因此,准确把握“保世博”大局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论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上海法院积极服务保障2010年世博会若干意见》。
沈志先介绍,《意见》在基本原则上,强调必须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公平公正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尊重世博惯例原则,善于依法运用世博惯例和规则处理涉世博争议;坚持利益衡平原则,妥善协调各方权益;坚持高效便民原则,不断提高诉讼效率,方便中外当事人诉讼;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不断强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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