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邑市为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培育和转化,昌邑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的意见》,并以市政发[2009]32号文件下发。
《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的意见》确定了昌邑市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特别是加大了对企业专利成果的奖励力度。《意见》中规定:企业研发新产品、新工艺,对当年被授予“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的单位,奖励3万元;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已在昌邑市成功实施转化的企业,每项发明专利奖励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奖励0.5万元。该《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加大了对“科教兴市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鼓励企业搞自主创新和对科技成果实施专利保护,加大了对专利技术转化的扶持力度,将昌邑市知识产权亊业发展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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