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宣告请求人东莞市翱翔食品有限公司,对专利权人为陈健宁的专利号为ZL200630054376.7,名称为“饼干”的外观设计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集佳接受东莞市翱翔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律师顾润丰,专利人孙长龙代理东莞市翱翔食品有限公司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理。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了第1348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维持涉案专利的专利权无效,决定书决定要点是:根据行业规定,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产品条形码应是唯一对应的,其包装袋上显示的饼干图案应视为与其内所装产品的外观一致,因此,本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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