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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29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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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人民政府出台政策 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日前,宝鸡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宝鸡市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文件,其中把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作为重要措施和手段,以鼓励发明创造,培育和扶持重点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提升宝鸡市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创新型宝鸡。

  政策规定,宝鸡市将设立知识产权专门资金,用于专利申请,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的资助和奖励。文件鼓励企业和个人发明创造,其中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2000元,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2万元。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对于独立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专项资金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文件还鼓励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出资入股,知识产区类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对高可达70%。对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转化后有望形成新兴支柱产业的重大项目,在资金支持上一事一议。

  宝鸡市政府出台的“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政策,将大大提高政府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支持力度,有效减轻企业专利申请和创新成本,明显改善区域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广泛调动全社会创新发明和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性,全面提高宝鸡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预计新政付诸实施后,2010年宝鸡市专利专项资金支出将达到70万元。成为全省地市中政策力度最大、补助奖励范围最为广泛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之一,新的政策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将进一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