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抓紧制定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工作。鼓励政策共有三十一条,涉及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等七大方面。
通知指出,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扶持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获得较快发展。制定实施《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继续完善激励措施,明确政策导向,对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政策方面,政策要求将严格落实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政策明确提出了加大对网络环境下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力度,积极开发和应用正版软件网络版权保护技术,有效保护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同时,政策要求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今后凡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计算机所预装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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