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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3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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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机关推动"两法"衔接保护知识产权
 

  全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通过推动“两法”衔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已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6件93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5件5人,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8件84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5件11人。

  2010年10月,专项行动启动后,深圳市检察院迅速制订工作方案,在全市检察机关成立知识产权办案小组,及时准确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还对部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大大缩短此类案件的办案期限,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2010年11月,深圳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烟草专卖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合力。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建立健全打假联合检查小组联络员制度,由联络员负责与各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对打假执法情况实行每周一报,重要情况和大要案件做到随案随报。

  2010年,深圳市检察院还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由理论界、企业界和司法界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研究中心”。今年该市检察机关还将组织召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证据及刑法适用问题研讨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深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新型城市建设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