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嘉兴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了《嘉兴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在嘉兴市科技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贴息专项资金由嘉兴市科技局实施和跟踪管理,嘉兴市财政局负责监管。贴息资金专项用于补贴中小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每年分批核拨。对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在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贴息计算时间按实际发生月份核算,最长不超过1年,贴息额为以发放贷款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总额的40%。年度内单个企业申请贴息资金不得超过25万元。给予单个企业的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累计不超过三次。《管理办法》同时还规定了企业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应具备的条件,办理程序及申报材料要求。
《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必将对推进嘉兴市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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