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10年之久的“陆虎”商标案,4月22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落槌,被告方国家商评委落败,被责令对吉利集团注册的“陆虎”商标的撤销申请重新做出裁定。案件宣判后,从该院了解到,类似这种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商标局行政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近年来上涨趋势十分迅猛,去年全年该院收此类案件31件,今年截至目前收案总数已经达24件,且案件类型几乎涵盖了上述行政机关的所有行政执法种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凡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均由北京市一中院专属管辖,因此该院的审判工作基本反映了我国此类案件审理现状。
北京一中院统计显示,近些年,知识产权确权授权行政案件的数量呈现爆炸式增长,2010年该院共受理知识产权确权授权案件2517件,这一数字是5年前受理此类案件数量的13倍,尤其是商标确权案件,5年间增长了15倍之多。商标确权案件的激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我国商标申请注册环节或使用过程出现了一部分傍名牌、抢注他人商标等恶性竞争,损害了他人在先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据了解,目前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也同样大幅增长,涉及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网络域名权及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的非传统型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不断上升。而在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中,侵犯商标权犯罪所占比例较高,且遍布生产生活各个领域,犯罪行为日益趋向高智能化,隐蔽性更强,增加了执法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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