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逻辑是每一个专利的灵魂,每一份申请文件都有一个专利逻辑。逻辑清晰、条理清楚的申请文件不仅有利于审查员理解技术方案,而且可以加快审查员的审查速度,为发明人争取到更早的专利权保护。
专利逻辑具体可以包括三点:现有技术的问题或缺陷、本申请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上述技术方案能实现的技术效果,如果技术效果能有效解决现有技术的问题或弥补现有技术的缺陷,则该申请文件的逻辑符合专利申请的要求。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同时,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2.2节规定: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并在3.1.1.1中规定:要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如果存在技术启示,则会认为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也不具有创造性。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发明人在提供技术资料的过程中,往往是先描述现有技术和技术缺陷,然后对现有技术的内容进行各种分析,弥补技术缺陷,同时也得出解决现有技术缺陷的技术方案。使得代理人在撰写时,在背景技术里不仅会写入发明人所提供的现有技术,还会写入发明人对现有技术的分析。
例如:发明人提供的现有技术为喝水杯子,技术缺陷为加入热水后烫手。发明人经过分析后发现,杯子没有手柄,杯子材质导热性比较好。因此,发明人提供了解决烫手问题的技术方案:在杯体上加手柄,使用者握手柄不会碰到杯体,不会烫手。
代理人如果将现有技术的问题确定为杯子没有手柄,而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给杯子加上手柄,则很容易误导审查员,认为现有技术给出了技术启示,该申请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致使审查员认为该申请没有创造性。
笔者认为,对现有技术的分析是发明人创造性劳动的一部分,是经过对现有技术的深入分析,才得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本质,并在此基础上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笔者认为,现有技术的问题应该是没有对现有技术分析前,发明人所看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如上述申请中,该技术问题的表象是:杯子烫手,则发明人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应该是:如何使杯子不烫手,提高使用者的舒适度。其隐含的意义在于,解决杯子烫手的方法可以有很多种,比如说:可以用隔热套,可以改用其它绝热材料制作等等,但发明人的解决方法是通过手柄解决的。
同时,在现有技术中不应提及发明人对现有技术的分析,可以将发明人提供的对现有技术的分析部分内容选择性地写入技术效果或说明书。这样,发明人既会认为自己提供的技术内容在申请文件中有体现,同时也不会影响该申请文件的创造性评判。
以上是笔者在工作中对于背景技术及现有技术问题的确定时得出的结论,希望读者能给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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