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高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特色和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意见》从十二个方面加大对云南省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
《意见》指出,加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云南省高院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烟草、矿产、电力、生物、旅游产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这些特色、优势产业改造和升级进程中出现的各类知识产权纠纷。
在专利技术司法保护层面,《意见》强调,加强创新成果转化运用过程中的专利、技术秘密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涉及烟草、矿产、电力、制药产业的侵权专利、技术秘密的案件,保护创新成果,加大对经济增长有重大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依法界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归属和范围,依法界定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依法界定知识产权委托或合作创造、转让、许可、质押等环节形成的法律关系,合理确定利益分配及责任承担,维护权利的稳定性,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市场化。
同时,《意见》还指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加强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保护;加强现代生物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文化创业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诉讼引导;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效率;加强诉讼调解;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其他知识产权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拓宽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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