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alen Attoneys at Law
   
上一期 | 总第3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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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院维持对软件的版权限制
 

  欧洲法院最近重申了对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限制。

  该案为SAS软件研究所诉世界编程有限公司(C 406/10)。

  该案涉及两个具有竞争力的公司:SAS研究所和世界编程。两者的业务都是生产统计分析软件。世界编程通过反向操纵合法获取的SAS研究所的程序副本创造了自己的产品。但是,没有证据能显示世界编程获取了或复制了SAS元件的源代码。

  欧洲最高级别的法院即欧洲法院维持了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的裁决:计算机程序版权不保护程序语言、程序功能或被复制的界面。

  具体而言,欧洲法院强调了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重要性,指出:“只有计算机程序表达受版权保护,就含有思想和原则的逻辑、算法和程序语言而言,这些思想和原则不受保护。”

  欧洲法院还认为:“不但计算机程序的功能而且使用在计算机程序中为了开发一定功能的数据文件的程序语言和范式都不构成程序表达的形式。”

  计算机与通信产业协会(CCIA)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艾德华.布莱克(Ed Black)支持偏向公共利益的裁决,将裁决命名为“开放市场和开放网络的胜利”。CCIA法律与政策副总裁马修.施雷尔斯(Matthew Schruers)补充说软件界面、数据结构和程序语言属于公共领域,确保“没有一个权利人能独占软件编码的语言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