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严格规范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作用,近日,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暂行规程》。
《规程》分为四个部分,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决算进行了细化分类,对新立项和结项验收的时间、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涉及各处室的职责和分工做了明确规定,并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图、合同代码以及试点申报书等各类表格进行了重新规范。
《规程》的出台为财政资金拨付便捷、高效、安全、合理、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依据,加大了财政专项资金跟踪检查力度,真正把财政支出监管服务贯穿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规程》的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是市知识产权局深入推行规范管理、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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