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众领域均有涉及。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8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即时公布股东出资、股权变更等信用信息,有关部门要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同时,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工商领域5项新规出台 将于10月1日实施
国家工商总局8月27日晚间公布了五项新规,均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五项新规是:《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
《广州市专利行政执行办法》10月1日起实施
广州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广州市专利行政执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市、区专利行政执法管辖范围,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了细化与完善。
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邓佑满介绍,该《办法》已在广州市政府第14届125次常务会上通过,于2014年8月25日正式公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共三十二条,分别对专利行政执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辖原则、回避、专利侵权纠纷、调节和假冒专利行为查处的实体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而具体的规定。
上海自贸区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9月12日日宣布,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海内外企业在上海自贸区申请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并大幅度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据介绍,新的管理办法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积极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在上海自贸区试点行政审批下放。在上海自贸区设立的检验鉴定机构,将由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理并审批,减少流转环节,有助于缩短审批时限。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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