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1月19日在北京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二十国集团(G20)中,在以“创新”为指标的国家竞争力排名中,美国、日本、德国位居前三甲,中国排名第八。专家呼吁,中国需注重提高在创新方面的投入产出效益,切实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
日前,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九次峰会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峰会上发表题为《推动创新发展 实现联动增长》的重要讲话。峰会期间,“创新发展”对当前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性也备受舆论关注。
11月19日,一份由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科技组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研究推出的《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13~2014)》在北京发布。课题组采集了G20各成员国的最新经济、科技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对2011~2012年间二十国集团(G20)(除欧盟外)中19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进行全面比较分析和评价。
根据报告给出的定义,“国家创新竞争力”是指一个国家在世界范围内对创新资源的吸引力和创新空间的扩张力,以及对周边国家或地区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它是增强一国竞争力的原动力,对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根本性的作用。
创新竞争力由五个要素构成,即创新基础竞争力、创新环境竞争力、创新投入竞争力、创新产出竞争力、创新持续竞争力。这五个要素通过经济、科技、政策等多种手段,综合反映价值链环节的竞争、选择性的竞争、综合能力的竞争和国际化领域的竞争。
根据报告的分析,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1-5位)的依次为:美国、日本、德国、韩国、澳大利亚。其中,美国的创新竞争力得分为74,在G20中遥遥领先,远高于排名第二和第三的日本(44.5)和德国(44.3)。
研究发现,无论是创新的基础与环境,还是投入与产出,以及持续能力,美国的国家创新能力均较高。课题组称,重视科技,通过适时的科技政策调整引领科技创新,促进了美国科技的飞速发展,美国逐渐成为“世界科技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研究显示,中国的创新竞争力得分为42.2,在G20中排名第8位,这是G20集团中唯一能够进入前十名的一个发展中国家。
“中国的创新能力幅度比较明显,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国家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引进,这对中国整体的创新能力提升起到较大推动作用。”这份报告的执行主编、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茂兴表示。
但是,根据报告的研究结果,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创新能力,特别是在创新投入方面仍差距较大。
黄茂兴表示,影响一个国家创新能力最重要的因素是创新投入,这个投入主要包括经费投入和人才投入。中国在创新投入方面不断增加,但是在投入产出效益方面仍有较大欠缺。
“从人才产生效益来看,发达国家人才产生资源效益明显高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2012年美国知识产权费收入达到1241亿美元,同期中国只有10亿多美元,虽然我们现在在加大人才方面的投入,但是人才产生的效益方面跟西方发达国家之间还有相当大的一个差距。”黄茂兴说。
黄茂兴建议,中国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府引导,特别是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切实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
“我们在研究当中发现,特别是美国这些发达国家,企业研发投入一般占60%以上,中国企业发挥创新主体的作用,这种路径还相当长。”黄茂兴说。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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