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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535期(2015.09.26-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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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马来西亚反假冒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赵婷婷
 
 

  马来西亚,被我们亲切地称为“大马” 。中马两国之间有着悠久的历史往来。早在唐朝时期,中国商人就去马来半岛从事商业活动。虽然马来西亚的官方语言为马来语,但在吉隆坡、巴生、槟城等诸多城市和地区均以中文交流为主,亲切的语言环境是中国商人进入大马市场的重要因素。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娱乐界的繁荣,中马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进大马的步子也是越迈越大。

  假货,是让所有企业头痛的问题,对更新换代速度超级快的电子产品更是如此。这些“假货”具有高仿性、快速化、平民化等特点,在消费水平低,政府管辖不给力的东南亚地区非常流行。并且,这些假货往往是“中国制造“,并通过走私的方式进入别国市场。下面笔者从实践角度,重点讲讲如何在马来西亚通过行政和司法程序反假冒。

  第一道屏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中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和进口的货物均进行监督管理。这大大便利了商标权利人在国外维权。对于国内制造,出口到马来西亚的假冒商品,商标权利人可以在国内先进行海关备案,为侵权商品的出口设置第一道屏障。

  第二道屏障:马来西亚皇家海关署(Royal Malaysian Customs,简称KDRM)

  与中国不同的是,马来西亚并没有海关备案制度。但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要求海关(马来西亚皇家海关署)对涉嫌假冒的进口商品进行临时扣留。

  1. 与海关负责人员进行会晤,要求海关对嫌疑侵权产品进行检查及扣留。

  商标权利人或其在马来西亚的授权经销商可以委托马来西亚律师或直接与海关负责人员进行会晤,详细告知海关负责人员关于自己商标权利的信息,进口商信息,当地经销商信息,以及商标权利人联系人信息等。当海关人员发现涉嫌假冒的货物时会与商标权利人提供的联系人进行联系,确认是否需要对嫌疑货物进行临时扣留。

  2. 向马来西亚商标注册署递交禁止假冒货物进口申请

  虽然马来西亚没有海关备案制度,但根据马来西亚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向马来西亚商标注册署递交申请,要求禁止假冒货物的进口。

  采用此种方式,要求商标权利人对侵权者的信息了解的十分详细。申请表格除了需要详细地填写注册商标信息,还需要详细填写欲扣留商品的进口商信息、运输工具名称和牌照号,进口目的地以及预计货物到达时间等。申请海关扣留商品的时间不得超过60天。商标注册署审查员核准该申请后会转交海关人员进行处理,同时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通过以上两种途径均可以实现对侵权商品进行临时扣留。但如商标权利人不对侵权人采取任何后续行政或司法措施(下文中将详述),扣留商品将被放行。

  第一种扣留途径无章可循,非官方程序,适用于对于没有固定侵权目标的商标权利人,实际执行效果可能并不乐观。第二种扣留途径为官方途径,但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讲责任比较大,需要提前做很多功课,适用于已经锁定侵权目标并具有一定侦查能力的商标权利人。当然,调查工作也可以委托调查公司或律师来进行。

  第三道屏障:马来西亚政府国内贸易合作和消费部(The Domestic Trade, Cooperatives and Consumerism Ministry)

  对于通过走私途径进入马来西亚的假冒产品,海关控制的难度比较大。这些假货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或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手法逃避海关监管,所以海关往往也无能为力。

  在这种情况下,如商标权利人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侵权商品,可以向马来西亚政府国内贸易合作和消费部(MDTCC,以下简称“消费部“)进行投诉,要求该机关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查处、扣留。这种方式类似于国内的工商查处。

  商标权利人可以聘请马来西亚当地律师协助,先对发现的假冒商品的货源以及销售假冒商品的商贩进行调查,再向消费部进行投诉。消费部根据投诉情况前往侵权窝点进行查处,确认侵权事实后可将侵权产品销毁。

  无论通过海关还是通过消费部对假冒商品进行查处,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假冒问题,商标权利人也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积极采取行政打假措施不仅对侵权者可以起到威慑作用,在以后的侵权诉讼中也可以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

  第四道屏障:马来西亚高等法院 (High Court )

  对打击假冒最行之有效的办法是民事诉讼。当商标权利人通过以上三道屏障确认侵权人信息后,建议继续对侵权人提起侵权诉讼,将权利维护到底。

  如商标权利人并未通过以上三道屏障锁定侵权者,但在实际经营中发现并锁定了目标侵权人,可以先通过律师对侵权人发出警告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如其拒不理睬并继续侵权的,可立即启动侵权诉讼程序。

  启动诉讼程序可以对商标权利人提供很多维权方面的便利。如法院可以依职权下发多种禁令,侵权人以及相关人等将永久不可再实施侵权行为。侵权商品将被依法销毁,且商标权利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除以上屏障外,商标权利人还可以向马来西亚警署寻求帮助。总而言之,商标权利人在马来西亚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确实不少。许多企业在马来西亚都遇到过侵权问题,但真正采取维权行动的商标权利人并不在多数,导致假冒产品依然猖獗。这主要是因为“知识产权”在中国人眼里还算是个“新鲜玩意儿”。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对未知事物的抗拒,再加上海外维权成本高, 许多人不愿意多花这份钱。笔者在这里呼吁广大企业把“维权”的步子迈出去。维权并非难事,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持维护品牌形象,可以帮助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