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其中化学领域产品发明包括化学物质发明、组合物发明以及化工设备发明等等,而方法发明主要包括化学产品的制备。化学领域中的化工设备发明与机械领域的设备发明是十分接近的,均是通过保护设备的位置关系与连接关系来实现设备的保护的。但是化学领域中的设备或结构连接并非只是位置关系上的限定,还需要与设备或结构的化学作用相关联,因此化学领域的结构类案件与纯粹的结构类案件是有差别的。
化学领域的结构类案件与机械领域的结构类案件实质上撰写的要求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要求权利要求要包含必要技术特征,但是由于化学领域与机械领域对必要技术特征的认定有差异,因此化学领域的结构类案件的写法还是不同于机械领域的。根据结构及撰写方法的不同,笔者认为分为以下三类:“纯粹的位置关系”、“位置-连接关系”与“进口-出口关系”。下面列举具体的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1:公开号为CN102593492A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燃料电池。该专利的权利要求为:“一种燃料电池,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叠加设置的阳极极板、阳极密封片、膜电极、阴极密封片和阴极极板。”
案例1虽然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结构类案件,但是其实质涉及燃料电池的密封性,具体涉及燃料电池密封性对燃料电池性能的影响,因此属于化学领域。案例1欲保护一种燃料电池的内部结构,其只是内部每部分的简单叠加,因此,案例1的独立权利要求采用“依次叠加设置”即清楚的限定了每层的位置关系。
案例2:公开号为CN102751449A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有机发光二极管。该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为:
“一种有机发光二极管,其特征在于,包括:
衬底;
设置于所述第一电极上的第二电极;
设置于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有机发光单元;
所述有机发光单元包括依次叠加设置的红光磷光染料掺杂空穴传输材料发光层、间隔层和绿光磷光染料掺杂可发蓝光的电子传输材料发光层;
所述间隔层由空穴传输材料和电子传输材料组成。”
显然,案例2提供的有机发光二极管的结构也是每一部分的简单叠加,为了清楚的表明每层的位置关系,且为了限定清楚,案例2中在限定衬底、第一电极、第二电极和有机发光单元的位置关系时,根据上述各层的功能不同,而分别进行的限定-逐层设置的方式;而有机发光单元中的红光磷光染料掺杂空穴传输材料发光层、间隔层和绿光磷光染料掺杂可发蓝光的电子传输材料发光层由于功能相近,而采用了依次叠加的方式进行限定的。
在类似于上述简单的案件中,并非是只存在位置关系,不存在连接关系,只是由于连接关系并不是保护的重点,即可以理解为连接关系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连接关系,在实际案件中是位置关系带来了新颖性与创造性,因此,可以将连接关系省略,也可以称之为连接关系的隐含。因此,对于位置关系的简单的层叠式的案件,不妨采用“依次叠加设置”与“逐层设置”这种限定方式来限定每层的位置关系。
案例3:公开号为CN103432891A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脱硫脱硝系统及方法,该申请文件中的脱硫脱硝系统如附图1所示,该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脱硫脱硝系统,包括烟气产生装置,通过第一烟道与烟气产生装置相连的除尘器,通过第二烟道与所述除尘器相连的吸收塔,所述吸收塔的顶部连接有烟囱,底部连接有循环泵,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烟道的内部设置有过氧化氢高温分解系统,所述过氧化氢高温分解系统包括混气装置与加热装置,所述混气装置由至少三层管件组成,每层包括多根管件,所述多根管件水平排列;自烟气进入的方向计,所述加热装置设置于所述混气装置偶数层各管件的内部;所述过氧化氢高温分解系统与过氧化氢储罐通过管道相连接,所述过氧化氢高温分解系统的入口设置于所述混气装置的奇数层管件与偶数层管件之间。
附图1
仅从附图1来看的话,可能会认为本申请是一个结构类的案子,但是上述脱硫脱硝系统的发明点在于过氧化氢高温分离系统,而分离系统的作用显然是化学领域中过氧化氢的分解以及与烟气的反应过程,因此本申请实质是化学领域的结构类案件。简单分析一下案例3:在特征之前的显然是现有技术,烟气产生装置、第一烟道、除尘器、第二烟道、吸收塔以及烟囱、循环泵,在上述设备中,其包含有简单的位置-连接关系,通过申请文件可以清楚的展现上述部件在脱硫脱硝系统中的位置关系,而对于连接关系也并非机械领域中常见的铰接、球接之类的连接方式,案例3特征之前表明的连接关系实质上体现的也是位置关系。再来看一下特征之后,即案例3的发明点;案例3的发明点在于过氧化氢高温分解系统,因此需要说明过氧化氢高温分离系统的位置、具体组成以及高温分离系统中各组成的位置关系,具体的可见申请文件。自申请文件可以看出过氧化氢高温分离系统分为混气装置与加热装置,在申请文件中虽未直接说明加热装置与混气装置的位置,但是却通过一句话简单巧妙的表明了上述两个装置的位置:自烟气进入的方向计,所述加热装置设置于所述混气装置偶数层各管件的内部;至此,脱硫脱硝系统的装置的位置关系几乎都已经说明,但是本申请关键在于脱硫脱硝,那么高温分解系统是如何工作的,在上述位置关系中显然是不清楚的,因此还缺少一个必要特征,即:高温分解系统的入口,在案例3中最后对此进行了限制。
根据对案例3的分析可知,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连接关系并非是真正的连接关系,实质是通过连接关系来表征位置关系;同时,在上述位置关系并不复杂,通过简单的文字说明即可清楚表明各种装置的位置关系。因此针对此类的案件,可以先确定一下发明点,与现有技术相同的部分位置关系以及连接关系可以简单清楚的说明,而对于位置关系不是十分清晰的,可以通过管道之类的连接性的装置将三者的位置关系进行清楚限定;至于发明点,即区别于现有技术的装置,在申请文件撰写前需要清楚确定其作用以及其工作原理,在此清楚之后,则根据其在系统中的位置以及其与其他装置的连接情况进行一一限定。
案例4:公开号为CN103351072A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油砂油开采污水的处理工艺与处理系统,其中油砂油开采污水的处理处理系统包括:均质槽、气浮除油装置、絮凝气浮装置、澄清池、过滤装置、水软化设备与离心机;所述均质槽的出口与所述气浮除油装置的入口相连接,所述气浮除油装置的出口与所述絮凝气浮装置的入口相连接,所述絮凝气浮装置的出口与所述澄清池的入口相连接,所述澄清池的出口与所述过滤装置的入口相连接,所述过滤装置的出口与所述水软化设备的入口相连接,所述水软化设备的出口与所述离心机的入口相连接。
首先来分析一下油砂油开采污水的处理工艺,其先将油砂油开采污水进行均质处理,再将均质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气浮除油处理,然后依次进行絮凝气浮处理、澄清处理、过滤、软化和离心分离,由此可见油砂油开采污水处理工艺中进行上述处理涉及的装置是依次连接的,其并不涉及其它复杂的连接关系,只是单纯的一个设备的进口连接另一个设备的出口。从上述简单的连接关系也许会质疑这是不是就是一个纯粹的结构类的案子,上述设备的连接关系虽然简单,但是在每个设备中进行的处理,以及处理过程中油砂油开采污水发生了哪些方面的改变,显然这并非结构类案件的范畴,因此这类的案件仍然是化学领域的结构类案件。
在处理上述案件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处理的污水或者气体的流向,其并非是一个简单的进口连接出口的问题,根据气体或污水的流向来确定设备的进口与出口。如案例4中,均质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气浮除油处理,上述过程污水的流向是均质处理后进行气浮除油处理,由此可知,上述过程是均质槽的出口与气浮除油装置的入口相连。此类的案件虽然简单但并不是单纯自附图就可以看出位置关系的,确定气体或污水的流向是至关重要的,在此确定之后后续的撰写也就比较简单了。
上述几个案件是在申请文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其也代表了三类结构类案件不同的撰写方式。因此,笔者认为化学领域结构类案件的撰写还是比较简单的,清楚案件中的位置关系与连接关系,当然笔者认为化学领域中的结构类案件的连接关系并不像结构类案件那么清晰,强调机械领域的专业术语,关键还在于位置关系的确定,将位置关系确定清楚之后即可进行撰写了。为了避免在撰写过程中出现歧义,建议撰写完后抛开原案件的附图以及连接关系位置关系,重新阅读几遍,以保证权利要求撰写的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