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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578期(2016.08.06-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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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对不同形态商标的管理
文/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张志军
 

  企业做好商标管理,可以降低商标在使用过程中的风险,不断完善无形资产的积累,提升品牌价值。因此,企业应设立专门管理岗位,保证商标管理的准确性和连贯性,并针对商标不同形态进行有效管理。

  一、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未注册商标是商标的初始形态,是一种不成熟的权利。它指的是权利事实上拥有某个商标,但未将该商标向商标局主管机关申请注册。未注册商标权属于经济性质的权利,一般不具有法律意义。在实行注册原则的中国,未注册商标的使用风险较大,虽然权利人在某一段时间内占有了某项商标,但因未及时申请注册,最终有可能会推动该项商标,或在取得商标注册权的道路上困难重重。所以,企业在设计商标初始,应做好以下商标注册前管理预防侵权措施。

  (一)未注册商标设计环节的管理

  在设计和传递过程中,应预防商标设计过程中抢先注册侵权。自行设计的应保留设计及公开发表的时间证据,如委托设计的,应签属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商标权归属,亦可自行进行版权登记、相关认证,以便保存原始证据,以备商标抢注时能提供初步证据。

  (二)未注册商标使用环节的管理

  因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企业拥有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时,根据注册原则,申请在先者将获准注册。如果企业对未注册商标在申请注册前已在市场投入使用,其使用风险很大,需要企业按以下进行严格管理,避免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1.未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违反《商标法》的禁用规定。

  2.未注册商标人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3.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得将其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

  4.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5.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必须在商品上、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或者地址。

  6.在国家明文规定应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不得使用未注册商标。

  企业做好以上预防措施以外,虽然很大程度可以避免侵权,但同时为了自身利益不被侵害,也要做好未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搜集及保存,如第一次参展证明文件,企业双方合作协议、产品/服务宣传、销售发票、委托合同等原始证据。防止未注册商标在投入使用或经过宣传后被他人恶意抢注。

  二、对申请过程中商标的管理

  因商标申请过程中,并未获得商标权,申请人对其商标注册申请最终能否被核准注册并无把握,往往不敢放心大胆的对商标投入使用和进行宣传,因而处于两难境地,既可能在漫长等待中延误了最佳市场时机,也可能再盲目使用中导致已投入的大量财力物力及所建立的商誉化为泡影。故在使用过程中企业需要规避相关风险,减少企业损失。

  1.企业在申请注册前应找专业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风险评估,降低注册风险。

  2.应管理商标申请中的各种时限,如补正回复、驳回复审、商标异议答辩等。如申请人未在官方期限内及时回复商标局,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

  3.如果企业确实因经营需要急于使用尚处于申请中的商标,应在商标右上角打上TM, TM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

  4.申请商标实际使用后应保留相关使用证据。

  三、对注册商标的管理

  企业取得商标注册权以后,并不是万事无忧,如果对注册商标管理不当,轻者会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因商标使用不当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一)注册商标时限的管理

  1.对商标有效期进行管理监控,使商标续展等工作及时顺利进行。

  2.避免类似于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权利丧失等情况的发生。

  3.通过一线市场销售队伍对市场进行监测,及时反馈市场中可能出现的侵权行为。

  4.自行监测或委托代理机构对商标公告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对于监测到的已注册冲突商标,及时提出无效宣告。

  (二)注册商标规范使用的管理

  1.注册商标使用方式的管理

  (1)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包括:如商标使用在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上等;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协议、发票、票据、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上等;其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方式。

  (2)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商业活动中包括: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中,或者使用在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公开发各市地的出版物上;商标使用在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中;商标在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新高度批准举办的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照片等。

  (3)服务商标的使用方式包括: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装饰、招巾菜单、登记证、价目表、挂号卡、奖券、文具、信笺及其他配套用具用品等;商标使用于与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包括汇款单据、发票、发货单、提供服务的协议等;其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方式。

  (4)商标注册信息的发迎不视为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

  (5)视为注册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为:不可抗力;因国家政策限制停止使用的;因破产清算停止使用的;其他无法使用的情况。

  2.注册商标使用要求的管理

  (1)使用商标的主体应合法,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如注册人名称、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及时到商标局办理相关事项变更申请。

  (2)注册商标使用应照原样使用,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3)不得自行转让商标,如需转让,应到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4)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掂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5)注册商标应连续使用,避免因三年连续未使用而被撤销。 商标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企业应在不同商标形态管理的过程中不断吸取其他企业管理的经验,也需要在优秀的代理机构帮助下,使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从而通过知识产权为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