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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593期(2016.11.26-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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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并进行了解读。

  据悉“‘十二五’期间,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超过8.7万件,是‘十一五’期间的近10倍,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力度持续加大,办案规模、效率和质量均大幅提升,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对专利行政执法的信心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权利人将行政执法作为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第一选择。据统计,选择行政执法作为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比例从2010年的37.7%已经上升到2014年的60.4%。”

  贺化同时强调《意见》的制定实施,是深入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体现,有利于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将其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指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刚刚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再次强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各类人才的创新智慧竞相迸发。李克强总理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坚决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发明创造。

  贺化同时指出,《意见》的制定实施,是充分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的体现,有利于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近些年来,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其主动性强、程序启动快、维权成本低、保护效率高等优势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并广泛认同。

  《意见》的制定实施,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的体现,有利于创新专利保护体制机制。在看到成效的同时,也应看到,我国专利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人民群众所关心的成本高、周期长、维权难等实际问题仍有待于加以解决。在积极配合立法部门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的同时,还需要我们在现有制度框架下继续探索、大胆实践,创新专利保护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力度,强化专利执法手段,充分发挥专利行政执法的优势和特点,切实严格专利保护,满足人民群众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

  基于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年上半年启动了《意见》的制定工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会议研讨,经局党组审议通过,《意见》于11月29日正式印发。

  贺化还介绍了《意见》的诸多政策亮点:如深入落实中央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着眼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出严格专利保护的各项措施,体现知识产权大保护理念。注重政策创新,在现有制度框架内积极进行思路创新、理念创新和政策创新,拓展专利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的内容与方式,加大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力度,提高专利执法办案效率,推进调查取证工作,促进授权确权维权的协调联动,拓宽专利保护公益服务渠道,深化专利保护领域社会治理,加强专利保护领域国际合作;注重系统推进,强调重点突破。在注重严格专利保护工作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的同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相关政策措施,强调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和互联网、展会、进出口等关键环节的专利保护。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政策解读和任务细化,要求各地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确保政策有效落地。(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