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第三批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名单,此次确定的4个试点分别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天津市、江苏省镇江市、湖北省武汉市。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要求,镇江市将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的作用,推动知识产权资本化与产业化,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08年12月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以来,已先后批复了3批共16个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重点,在政策指导、战略研究、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对试点单位给予积极支持。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家商业银行和16家担保机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累计申请项目约1400个,涉及质押金额约210亿元人民币。特别是自2007年以来,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各类企业已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160亿元人民币,为前11年总额的3.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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