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中国企业在自主创新的发展进程中,特别是在ODM模式生产中,委托方和受托方都应该充分重视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对于委托方来说,其在委托合同中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知识产权,并通过尽职调查等手段来确保委托时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应该要求受托方对知识产权的权属进行充分披露;对于受托方所有,或被许可或通过共同开发或委托受托方开发的第三方来说,应该在合同中明确权利归属或许可方式,对于许可实施专利时,应该对于ODM这种特殊的生产方式在许可合同中予以明确。对于合同中不清楚其定义的内容,一定要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