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佳连续两次成功助力美国Rogers公司无效竞争专利,为客户公司在国内相关市场扫清了知识产权障碍。
案件事实
Rogers公司由 Peter Rogers 于 1832 年在美国成立,是工程材料领域的全球领导者。Rogers公司的总部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钱德勒市,同时在美国、中国、日本、韩国、德国、匈牙利和比利时生产产品。Rogers公司致力于提供创新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技术突破。Rogers公司的产品涵盖层压板、3D 可打印介质材料、半固化片/粘结片、陶瓷基板、散热器、弹性体部件、聚氨酯材料、特种硅胶材料、压敏胶带、工程多孔橡胶、柔版印刷衬垫等多个领域,其解决方案包括先进电子解决方案、射频解决方案、母线排解决方案、高弹体材料解决方案等,在可靠性、效率和性能方面属于行业标杆。
Rogers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的过程中发现,国内多个企业利用实用新型专利不实质审查的漏洞,将明显属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为扫清障碍,在集佳团队的帮助下,Rogers公司对上述专利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程序,并最终全部无效了专利权人为东莞某科技有限公司、专利号为ZL2017*******2.4、名称为“一种**泡棉”的实用新型专利以及专利权人为东莞某科技有限公司、专利号为ZL2018*******4.8、名称为“一种**泡棉”的实用新型专利。
通过上述无效程序,集佳成功帮助Rogers公司化解了风险,避免其主打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受到侵权威胁。
案件评析
在两件专利的无效案件中,集佳团队代表Rogers公司对涉案专利进行了仔细研究和检索,并且充分考虑了实用新型专利的特点,确定了行之有效的专利无效策略。
对于第一件专利无效案件,针对权利要求为开放式权利要求且保护范围过大的特点,集佳团队找到了最佳的现有技术。该现有技术公开的具体实施例虽然与目标专利的具体实施例不同,但仍能够落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同时,集佳团队还向合议组解释了,虽然采用的技术术语不同,但目标专利与现有技术的各个特征并无实质区别,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上述不同技术术语的指向实质相同。最终,该目标专利因不具有新颖性而被宣告四项权利要求全部无效。
对于第二件专利无效案件,针对权利要求涉及方法特征的特点,集佳团队同时提出了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3款、第22条第2、3款的规定的无效理由,制定了通过形式无效理由和实质性无效理由两面夹击的无效策略,进而使得专利权人进退维谷,合议组也因此认定目标专利与现有技术制备工艺的不同并不构成权利要求和现有技术的区别,且目标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没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最终,该目标专利因不具有创造性而被宣告权利要求全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