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专利权属纠纷案件技术性强、审理难度大,我国《民事诉讼法》等法规规定,该类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的开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近年来,随着襄樊经济的发展,专利权纠纷呈上升趋势,考虑到当事人到武汉起诉很不方便,且襄樊中院已具备审判实力集中审理专利案件,于是最高法院予以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