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商标局下发裁定,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正泰集团公司取得商标异议案件的胜利!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正泰”)始创于1984年7月,现辖8大专业公司、2000多家国内销售中心和特约经销处,并在国外设有40多家销售机构。产品覆盖高低压电器、输配电设备、仪器仪表、建筑电器、汽车电器、工业自动化和光伏电池及组件系统等几大产业,产品畅销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中国工业电器行业产销量最大的企业之一,综合实力连续多年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前十位。正泰集团目前拥有国内外各种专利数百项,并领衔、参与了30多项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四大系列产品跻身“中国名牌”,部分产品被列入“国家免检产品”。
正泰集团先后荣获 “中国机械工业最具核心竞争力十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十大领军企业”等荣誉。企业创始人、董事长南存辉先后荣获“中国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世界青年企业家杰出成就奖”、“2002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中国企业十大创业领袖”、“2006中国制造业十大创新人物”等荣誉称号,并当选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等。
“正泰”、“CHNT”商标于1999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3年,正泰集团发现山东某企业在9类“高低压开关板”等商品上申请了“德泰昌+CHDT”商标,遂委托集佳公司代为提起商标异议申请。接受委托后,集佳公司指派李明涛律师进行了周密的调查取证,提出:“正泰、CHNT”作为非固定汉语词汇,完全由正泰集团公司自行设计,具有极强的显著性,正泰集团在1-45类全面注册了“正泰、CHNT”商标,并且同时在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等100多个国家以及地区注册了“正泰、CHNT”商标。经过正泰集团多年来的大力宣传推广,“正泰、CHNT”商标具有了极高的知名度以及社会影响力,1999年已经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被异议人与异议人同属于电气制造行业企业,不可能不知晓“正泰、CHNT”品牌,而刻意的申请与“CHNT”仅差一个字母的近似商标,借此混淆、误导消费者,达到其“不劳而获”的目的。被异议商标与正泰集团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其注册申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容易误导消费者,混淆市场,违反了商标法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驳回其注册申请。
经过审理查明,最近,国家商标局下发裁定,支持了集佳公司提出的意见,认定“德泰昌+ CHDT”商标与正泰集团在先注册的“正泰、CHNT”商标构成近似,依法不予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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