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统计局对我国工业企业的创新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调查报告从创新活动的总体规模及分布情况、创新活动的实现情况、创新活动的组织方式、创新活动的信息来源、创新活动的经费投入、创新活动的经费来源、创新活动的主要成效、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情况、企业创新的政策环境、企业家对创新重要性的认识等十个方面对我国工业企业创新活动的基本特征进行了描述和分析。
调查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逐步受到企业的重视。调查结果表明,2004-2006年间,在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注册了商标的企业占24.4%,申请了专利的企业占8.8%,形成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企业占8.3%,申请了著作权的企业占2.6%,对技术秘密在内部进行自我保护的企业占20.7%。2006年末,拥有自主品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34.8%。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所占比重随企业规模由小到大依次递增:申请了专利和拥有自主品牌的小型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6.8%和32.4%,中型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22.6%和53.1%,而大型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52.7%和68.7%。
我国民族工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需从内资企业的角度进行观察。从此次调查结果看,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大中型内资工业企业中,注册了商标的企业占43.8%,申请了专利的企业占27.5%,形成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企业占20.9%,申请了著作版权的企业占7.2%,对技术秘密在内部进行自我保护的企业占46%。与大中型港澳台资和外资工业企业比较,内资企业中注册了商标的企业所占比重分别比港澳台资和外商投资企业高13.4和13.8个百分点,申请了专利的企业所占比重分别比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高6.7和 6.9个百分点,表明我国民族工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在行动上也更加主动积极。
本次调查共列出国家有关部门扶持企业创新的12项政策,由企业家对上述政策促进创新的影响程度做出判断。调查结果表明,在全部有创新活动的工业企业中,认为“鼓励企业培养和吸引人才的政策”、“技术开发费用计入成本的政策”、“产业政策”、“技术开发费加大抵扣所得税的政策”作用显著的分别占59.7%、58.6%、51.3%和50.6%;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加大金融支持的政策”、“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政策”、“对外经贸优惠政策”、“企业中试设备加快折旧的政策”作用显著的分别占49%、47.8%、44.8%、41.9%和40.5%;认为“免征技术转让与开发营业税的政策”、“由企业承担政府部门的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政策”作用显著的分别占38.5%、35.2%和29.1%。可见企业家对普遍受益的政策认可度较高,对扶持力度不够但影响作用较大的政策也给予高度关注,对适用特定范围或新出台的政策由于企业受益面小或对政策不够了解认可度稍低些。
据了解,展开此次调查旨在反映我国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状,了解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政策环境以及企业家对创新的认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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