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北(凉粉)风味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发展自国营南充市川北凉粉店,现今历史50多年,主要经营川北凉粉系列小吃、中餐、快餐,目前在全国开设连锁店35家。
“川北”曾多次获“中华名小吃”称号,最近被认定为 “四川省著名商标”,同期向四川老字号认定委员会提交了申请认定“中华名小吃川北凉粉”为“中华老字号”的报告。
日前,川北凉粉公司发现同市的某公司在30类中的“油茶粉,谷类制品,豆粉,豆浆”等产品上申请了“川北”商标,遂委托集佳公司代为提交了异议申请。集佳公司法律部梁律师认为:川北凉粉公司已经在43类“餐馆”上核准注册“川北”商标,被异议商标申请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项目存在极其紧密的联系。根据199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保护服务商标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之规定:服务行为与提供该服务所使用的商品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该服务与为提供该服务所使用的商品视为类似。本案中,食品与餐馆的关系为:后者是前者主要销售对象,而前者是后者提供服务所使用的商品。也就是说,二者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一般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极易对商品来源以及服务提供者发生混淆或误认。本案中,被异议人与异议人同为南充市公司,对于异议人理应是知晓与熟悉的,在紧密关联的商品申请完全相同的商标,具有不当注册的恶意,容易暗示其商品与异议人存在某种联系,混淆商品生产与服务主体,扰乱社会市场秩序,有不正当竞争的恶意。
目前,本案已经上报至国家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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