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山东省开始设立企业技术创新奖,山东省范围内各种所有制企业均可申报。这是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日前作出的决定。
企业技术创新奖须在每年4月15日前向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申报,申报条件是,初步建立以企业技术中心为载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当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项目数量不少于10项,其中省级(含)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自有专利技术为主导生产出品牌产品或名牌产品,每年申报受理的专利不少于2项;建立比较完善的人才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企业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5%以上;企业每年开展科技活动和用于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投入占全年销售总收入的4%以上;企业年销售总收入50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良好。在某些行业和区域,申报条件可作适当调整和量化。
根据相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优先入选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即列入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或被列为国家部委的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研发的技术课题和正在生产的产品属于《“十一五”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规划》中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技术装备、重大产业技术”范围;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出口创汇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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