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泉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上旬。专利奖申报项目应是2008年1月1日之前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项目必须符合《泉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暂行规定(修订稿)》的奖励范围和条件,且第一专利人为我市的单位和个人,项目未曾获得过泉州市科技奖奖项。参与申报的发明创造技术水平高,已经在我市实施并形成一定的产业化规模,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报的项目还必须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撤销专利权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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