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协会景区分会向全市景区景点转发了《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简称《通知》),鼓励旅游景区用法律武器维护商标权益。
为保护旅游景区的品牌权益,进一步贯彻《商标法》,中国旅游协会特别推出“为旅游景区单位的品牌保护的服务”的活动。为此,天津旅游协会景区分会转发了此项《通知》。
通知指出,目前我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商标知识产权注册保护的只有10%,绝大多数旅游景区景点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漠,给一些企业和个人可乘之机。近年来,我国各地频繁发生不法企业和个人把历史古迹、风景名胜的名称抢注成商标的事例,给旅游景区景点的正常经营带来很大危害。
为促进我国旅游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旅游行业品牌建设,更好地服务各旅游景区景点,减少各旅游景区景点因商标知识产权意识的缺失而给旅游景区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景区分会通知并提请各会员单位注意自身品牌保护,通过寻求商标专有权的法律保护,避免被抢注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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