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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1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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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区重奖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
 
  为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三到五年时间“培植百亿龙头、打造十亿板块、发展亿元群体”的工业企业发展目标,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全面提升工业企业科技创新和市场竞争力,努力创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企业,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制定出台了知识产权奖励办法。

  该办法规定,对当年有新技术、产品荣获国家专利证书,且该技术、产品实施开发后,取得较大效益的企业,年新增税收50-100(含)万元的,奖给有关技术人员现金3万元;年新增税收100-200(含)万元的,奖给有关技术人员现金5万元;年新增税收200-300(含)万元的,奖给有关技术人员现金8万元;年新增税收300万元以上的,奖给有关技术人员现金10万元。对当年新产品、新工艺获得省级(含)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企业,奖给有关技术人员现金3000元;对新产品、新工艺获得国家级鉴定证书的企业,奖给有关技术人员现金5000元。对当年获得省级名牌产品认证的企业,奖给企业现金5万元;获得国家免检产品主证的,奖给企业现金8万元;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认证的,奖给企业现金50万元。奖金均由区级财政支付。

  奖励办法的出台和实行必将有力地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品牌意识,对激活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