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福州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若干意见》(以下称《福州若干意见》),于2009年6月10日正式颁布实施。
《福州若干意见》包括三十一条实施意见,提出福州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重点:充分认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意义;大力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服务;扶持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营造良好知识产权文化环境;扩大知识产权国内外交流合作;保障措施。
《福州若干意见》指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推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对福州市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打基础、挑大梁、树形象、走前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该意见是福州市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部署,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工作的重要体现,旨在进一步提升福州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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